近日,吉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拟申报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对拟报请吉林省政府批准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更名长春医药职业学院事项予以公示。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是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长春市护理学会会员单位。学校以服务“东北振兴”和“健康中国”战略为责任,以吉林省、东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医药卫生行业未来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理念创新和模式创新,致力于培养“德技并修、成功素养、国际视野”的基层医药健康人才。
学校设有护理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康复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开设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33个。学校被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原卫生部)批准为眼视光技术专业东北地区唯一自学考试主考院校。
学校连续三年荣获吉林省职业院校师生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6项、二等奖2项;护理学院师生参加全国职业教育授课比赛荣获二等奖。学校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以北京、天津、深圳、珠海、无锡、沈阳、大连、长春等实习就业基地为依托,先后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六医学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总医院、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珠海维登义齿研发中心等50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校外实习就业基地。近年来,累计推送就业岗位3万余个,连续三年毕业去向落实情况持续向好。
学校形成“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融合体系,建立非直属附属医院6所,成立了3个产业学院,建有7个研究中心。近年来,学校承担省厅级以上教研和科研项目101项。学校专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社会培养大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才,为加快建设“健康中国”战略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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