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通知(学位办〔2025〕12号),福建理工大学及其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顺利通过核查,正式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由此,福建理工大学构建起“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学位授权体系,实现办学层次的历史性跨越。
近年来,福建理工大学持续强化学科建设与内涵发展。此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福建理工大学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未来,福建理工大学将围绕“高水平创新型理工大学”建设目标,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突出学科特色,以博士点建设带动学校整体提升,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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