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我校采取单列计划、单独考核、单独录取的办法,开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
招生专业及计划
备注:根据江苏省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精神,我校拟按文科类专业16000元/生/年;理工科类专业1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0000元/生/年标准执行,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退役士兵专业及计划表
报名及志愿填报办法
1.报名形式: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
第一轮:3月6日-8日,截止时间为3月8日17时止;
第二轮:4月9日9:00至15:00;
备注:如我校完成第一轮招生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3.志愿填报:
考生每一轮可填报1所高职院校志愿,可向填报院校申请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服从调剂意向。
4.退役士兵报名条件: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院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体检要求
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采取“校测+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校测
我校设置校考环节,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于3月30日参加我校线上测试,具体细则以我校招生网站(zs.ivt.edu.cn)3月16日前公布为准。考试范围为高中生应知应会的常识内容(机考),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等多种指标,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校测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等有关规定收取60元/人,于3月30日我校线上测试前完成缴费手续。
2.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考核内容由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组成,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高职提前招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成绩,否则无法录取。
3.退役士兵
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作要求,依据校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予以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和监督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1.报考各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校测,依据总分择优录取。
(1)根据成绩总分500分,考生校测成绩(20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0分),学业水平考试每合格1门折算为30分,不合格不计分,满分300分。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同分考生参考省艺术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不再另行组织艺术校测;普通类同分的考生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
学校根据相关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3.退役士兵录取原则
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作要求,依据校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日程安排
相关事宜
高职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方式,须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资助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学金为激励措施,以助学金为补充手段的国家、企业(社会)和学校的“奖、贷、助、勤、补、减、免”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奖助学金种类有:
1.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奖额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额为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货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在籍学生,每年可在户口所在地(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最高16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5.企业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由学校董事单位及相关合作企业设立奖学金,奖额为1000—5000元/年;
6.企业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校董事单位及相关合作企业设立助学金,奖额为2000—5000元/年;
7.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并增强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8.绿色通道: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本实施方案由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最终招生简章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