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有关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
2022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及其管理办法,为确保新旧目录的平稳衔接,对两版目录中相关学科专业涉及到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了对应调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现将调整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对应调整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对应调整后不再保留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变更代码和名称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详见附件,请将名单下达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二、关于调整后学位授权点参加核验的时间,按以下情况处理。
1.《对应调整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中所列学位授权点,由艺术学理论调整为艺术学的,仍按照原艺术学理论学位授权点的批准时间参加学位授权点核验;其他学位授权点按照调整结果的批准时间参加学位授权点核验。
2.《变更代码和名称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中所列学位授权点,均按照原学位授权点的批准时间参加学位授权点核验;设计学一级学科授权点按照《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仅参加周期性核验。
三、2023年下半年启动的新一轮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按照调整后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在校生及2022年启动招生、2023年9月入学学生的培养仍按原学科专业执行。
对应调整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部分)

对应调整后不再保留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部分)

更代码和名称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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