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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来啦!

普通高考   Ι  2023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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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啦!

  1、校区简介

  南京林业大学坐落于紫金山麓、玄武湖畔,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拥有南京新庄校区和淮安校区。新庄校区位于南京市玄武湖畔,玄武区龙蟠路159号;淮安校区位于淮安市高等教育园区,清江浦区枚皋东路1号。

  新庄校区: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

  淮安校区:面向江苏省内招生。淮安校区作为南京林业大学的办学分支机构,办学性质为公办本科,实行“2+2”办学模式,与南京校区实行“六个统一”原则(统一培养方案、统一师资力量、统一课程内容、统一教学要求、统一资源分配、统一毕业标准),一、二年级学生在淮安校区学习,三年级开始在南京校区学习。淮安校区本科人才培养、教育教师资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南京校区完全一致。

  2、调档比例和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学生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录取规则

  普通类: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艺术类:

  (一)我校只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的,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2.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

  2023年学校继续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简称UBC)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五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2”,前三个学年在新庄校区学习,第四学年起符合入学要求者赴UBC学习两年。2023年UBC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覆盖河北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重庆市和江苏省6省市,招生计划60人,招生专业分别为林学(中外合作办学)和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双方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取得外方合作学校学士学位。

  4、江苏省志愿填报方式

  2023年江苏省本科批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南京林业大学(江苏招生代码1115)在江苏省的院校专业组设置情况如下:

  5、大类招生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公共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结合自身的学习兴趣参加大类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6、选考科目要求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7、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学校当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学校执行各省(区、市)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3.英语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4.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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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学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学费标准为:

  文科类专业5200元/学年,

  理科类专业5500元/学年,

  工科类专业58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农林类专业25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26400元/学年。

  一流学科、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部分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前按专业大类收取学费,专业分流后按照所选择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500-1500元/学年(视学生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9、录取查询渠道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以及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

  10、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928-1115

  025-85427320

  电子邮箱:zsb@njf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njf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

  微信小程序: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招生

  监督电话:025-85428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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