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
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江苏省相
关招生政策,依法实施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为选拔出综合素
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3年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317,在江苏招生代码:1250。
学校办学地址:常州科教城内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鸣新中路22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全国首家、江苏唯一的信息类国家示范
性高职院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工信部中国工业互联网人才培养培训
示范基地、教育部高职院校师资培训基地。
学校近年来先后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
奖6项、二等奖13项,江苏省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各1项。
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
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
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
教育先进单位、跻身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服务贡
献50强。
第五条学校招生层次:专科。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
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
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常州信息职业技术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常州信息职业
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地(市)招生工作团队,
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
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
结合近年来本校提前招生录取、报到情况,综合分析,确定
学校2023提前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
第十二条2023年学校提前招生专业与计划如下表所示:
注:内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共50个计划,最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正
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报名考试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
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
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并取得成绩(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合格性考试不作
要求)。
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
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
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
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3月23日至3月25日,所有考生(含退役士
兵)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学
校招生网站(http://zsjy.ccit.js.cn/)进行提前招生申请。每个
考生可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填报6个专业和1个专业调剂
志愿。报考我校特长生项目仅能在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
中选择一类,不得兼报。
第十五条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共50名,纳入所有专
业招生计划,考生按照正常流程报名后,还须至学校招生网
下载、填写特长生报名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稿请先于3月31日前,发送学校邮箱
zsc ccit.js.cn,邮件名称:加试(或面试)+姓名+体育特长
生/艺术特长生。
详见学校招生网《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提前
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
提前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十六条考核办法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10门科
目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采取赋分制,分
值:每合格一门赋10分、不合格赋5分。
2.普通类考生:须参加校测,实施方式为上机测试,满分
250分。符合条件者也可报考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或申
请面试(可至学校招生网查询特长生招生办法)。
申请面试条件如下:
综合优秀类:高中阶段地市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
团干、优秀学生干部证书。
科技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的地市级及以上的学科、科
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大赛证书;高中阶段获得
的中级及以上的职业技能或发明专利证书。
(注:提交体育类、文艺类、艺术类大赛获奖证书或国
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考生,不能申
请面试,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加试)。
说明:综合优秀类与科技特长类证书需是教育主管部门
或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或提供网上公示文件。除以上类别的
其它证书,赋分由我校另行认定。符合面试资格名单将在我
校招生网公示。
5.退役士兵: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
苏省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
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我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
试院,并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审核、
公示等程序后,只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总分100
分。
第十七条日程安排
第十八条违规处理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面试申请,无隐瞒或伪
造、涂改有关证明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如考生或工作人员
存在违规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
办法》处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
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
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
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
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
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
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二十二条划线原则
1.体育、艺术特长生,根据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单独划
线录取;报考特长生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其网上报名时的
志愿信息纳入普通类或艺术类一起根据计划数和考生成绩
划定相应类型的录取控制线。
2.退役士兵面试成绩合格则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
第二十三条录取规则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如学校第一轮录取未满,将在4月20日前
后接收未被录取考生的第二轮报名并再次组织考核,第一轮
及第二轮录取的考生,经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
由学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校测费60元/生,特长生加试费为60元/项,
面试费用60元/项(苏价费【2007】423号),费用由考生在
考前登录学校网址缴纳,或在参加校测及加试现场缴纳。
第二十六条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级专科生收费
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相关文件(苏价费函[2014]136号)
规定执行。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
理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软件技术70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第二十七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人民币1000元/学年,住
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苏价费[2002]369号)。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
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政策为:国家助学金、校内临时补助、学费减免、勤工
助学、西部贫困生往返车费补助以及社会捐赠助学金。各类
奖助政策具体详见学院招生网站。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
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
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三十条学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鸣新中路22号
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8038、400-828-0836
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0519-86338038
招生信箱:zsc ccit.js.cn
招生监督电话:0519-86338055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ccit.js.cn/
招生官方微信:常信招生(CCITZS)
第三十一条本招生简章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解释。
最终招生简章以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