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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评价综评报考   Ι  2021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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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我校初审、面试,由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下1059名(超出19名为同分考生一并发放合格证)考生取得南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认定资格,其中历史科目组合格线为82分,物理科目组合格线为76.33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关于综合评价录取的文件精神以及《南通大经我校初审、面试,由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下1059名(超出19名为同分考生一并发放合格证)考生取得南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认定资格,其中历史科目组合格线为82分,物理科目组合格线为76.33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

  公示日期为2021年6月19日至6月25日。相关说明如下:

  一、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规定: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我校在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院校专业组。

  二、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考生,须在江苏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将我校填报为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具体专业及招生计划见附件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从我校在附件二中公布的招生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以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的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按要求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具体录取政策按照《南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三、合格考生名单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审核结果为准。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226019

  招办电话兼传真:0513-85012170

  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注:本文内容来源南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由江苏招生考试网团队(微信公众号:jszkwx)综合整理,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