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办·省级示范
★全国CLAA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
★全国护理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教育部ICT行业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教育部工业机器人领域应用人才培养中心
★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
★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江苏省文明校园、省园林式学校
招生代码:1431
学院简介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第一所冠以“职业技术学院”名称的院校,也是泰州第一所公办高校。学院具有60多年办学底蕴,现为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多次荣获江苏省和谐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平安校园示范高校、园林式校园等荣誉称号,连续9年被评为江苏省文明校园。学院占地1061亩,环境优美、设施先进、功能完备,是全国一流的现代化高职校园、生态校园和智慧校园。
学院现有高级职称教师199人,硕士以上学历的272人,双师素质教师占比达90%,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现设有机电技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科学部等9个分院(部),招生专业41个。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① 江苏省内已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② 未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20年2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测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③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日程安排

四、考核办法
学院以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测试成绩为准,结合学院实际,划定学院分数线。同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院可予以加分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下1至4条情形时,按照最高分加分录取):
1.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 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2020年我院不组织校考。
录取原则:
① 考生成绩=省文化联考成绩+政策性加分。
② 总的录取原则:分类划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③ 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对文理类、艺术类两类考生,分别确定录取控制线,再对各专业确定录取控制线。
录取专业时,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为已录取状态,学院招生网将录取数据导入查询系统,考生可查阅录取情况。
六、收费标准
2020级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详见招生专业计划表;
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宿舍配有空调、免费WIFI、独立淋浴间及洗漱间,住宿费:1500元/年/生(4人间)。
七、奖、助、贷政策
学院奖助体系完备,设有奖、助、贷、补、勤、减、免等多种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院奖学金、锦宸奖学金等各种奖励;设有各类社会助学金(最高达 5000元/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申请建档立卡减免学费,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解决生活困难。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3.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考生申诉渠道:0523-86055003、邮箱zsbtzy@163.com。
九、相关事宜
1.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省考试院组织文化测试,学校组织校考的一种录取方式,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2.对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考生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学院官网:http://zs.tzpc.edu.cn
QQ群:687594043;QQ:1666395168
微信公众号:tzpczb
咨询电话:0523-86055000、86055003
注:本章程具体内容,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章程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注:本文内容来源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由江苏招生考试网团队(微信公众号:jszkwx)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